企业捐赠运动优税 有条件
2022-06-15 23:59 经济日报/ 记者 翁至威/台北报导
为鼓励企业投资运动产业,立法院去年三读通过《运动产业发展条例》修法,企业透过教
育部专户捐赠运动,捐赠金额可自所得额中加成减除。财政部昨(15)日预告,加成减除
部分,应纳入营利事业的最低税负制计算,避免租税优惠过度。
财政部表示,预告期为两个月,蒐集各界意见后,后续会正式公告,并预计回溯至这项租
税优惠上路时,也就是2021年12月24日。
去年东京奥运赛事让全民热血沸腾,兴起一阵体育热潮,为鼓励投资运动事业,立法院修
法扩大租税优惠。
原本运产条例提供企业的租税优惠,仅限特定捐赠方式,捐赠金额可100%列为费用,不受
金额限制;去年底修法后,营利事业若透过专户捐赠给经教育部认可的运动业,可在捐赠
金额1,000万元限额内,以150%加成减除,且若捐赠对象是重点运动产业,更可不受金额
限制,享150%减除。
为避免租税优惠过度,财政部昨日预告,运产条例提供营利事业加成减除的50%部分,须
纳入最低税负制计税。官员举例,假设某营利事业透过专户捐赠600万元给符合规定的职
业运动产业,依运产条例规定可150%自所得额减除,也就是减除900万元,依规定,加成
减除的300万,必须计入营利事业基本所得额,和营所税课税所得及其他特定免税所得合
计,依规定计算基本税额,再与营所税比较。
《所得基本税额条例》第7条授权财政部,可透过公告将新增的租税优惠纳入营利事业基
本所得额。
近年为扶植或鼓励特定产业,政府提供不少租税优惠,财政部为落实最低税负制精神,避
免租税优惠过甚,陆续公告将特定租税优惠纳入最低税负制计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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