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看房屋税可议之处 难道只有双哲市长的心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06-16 11:00:12
看房屋税可议之处 难道只有双哲市长的心是肉做的?
2022-06-16 09:51 经济日报/ 记者 仝泽蓉/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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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冲指出,在执行面,房屋税条例,本有许多可议可笑之处,北高两市市长对自住房屋税
优惠税率,是具悲天悯人的胸怀,中央政府不应苛责。图/资料照片
两个星期前,房屋税缴纳期间刚过,媒体报导“全国仅台北、台南自住房屋税打折”、但
“中央反对一税两制”。原来只有台北市、台南市给予“全国单一自住房屋”房屋税优惠
税率,惟财政部表示依法无据,台北市政府则称系依照2016年8月24日部函旨意办理,财
政部也曾于2017年8月18日同意备查。中央地方各执一词,行政院前院长、新世代金融基
金会董事长陈冲表示,无意介入行政争议,但愿借此梳理一下房屋税的根本问题,避免继
续失焦。
自用房屋该课税吗?依土地法第187条,“建筑改良物为自用房屋时,免予征税” 。自用
房屋供国民遮风蔽雨,仁民爱物,免予课税,天经地义,也符合国际人权公约精神。
那为什么实务上又会有房屋税?官员说,课征房屋税,依照房屋税条例,是特别法,特别
法优先于普通法;但请想想,房屋税的“征收”,条例或许是特别法,但“自用”房屋的
“免税”,土地法可是特别法!
其次,土地法第147条也有规定,“除本法外不得对建物征税”,是否房屋税条例在公然
挑战土地法?是否房屋税条例根本就不应立法?何况退一步说,土地法第147条的法律文
字与房屋税条例第一条语气类同,究竟何者是特别法?是否需要释宪一番?
陈冲指出,也许有人会说,28年前曾有大法官369号解释,认为房屋税条例符合宪法第19
条(依法课税),但该解释避重就轻,完全未触及宪法第15条关怀人权的高度,相信当今
宪法法庭,重视人权,对此争议应有截然不同的看法。
陈冲表示,民国82年,民进党籍民意代表(包括陈菊等),曾发起抗缴房屋税运动,约莫
同时,在立法院的民进党委员也提案要求自用房屋免税(参与联署的有陈水扁、吕秀莲等
),虽然功败垂成,但这些关怀人权的理想,应该还不会因自己执政就抛诸脑后吧!陈菊
、陈水扁、吕秀莲如未忘初衷,不妨勇敢站出来,诉说一下29年前的热情。
陈冲表示,房屋税的稽征,虽然法律基础有严重争议,历来抗税主张,不绝如缕。但自始
行政机关就呼吁,希望大家共体时艰,配合国家建设需求,以今年高达835亿的房屋税,
顺民也都配合缴纳。但政府在执行时,是否也应秉持谦卑、谦卑再谦卑的态度,尽量减少
自用仅有一屋的民众,流动性的压力?而对柯文哲 、黄伟哲两位市长悲天悯人的胸怀(
只是打折而非免除),就不要苛责。
财政部既然可在法外认定“一人三户”适用“自用”低税率,就不要藉遵循法规之名,斥
责地方政府没有折减的依据,至少地方首长的心还是肉做的。由房屋税观点看,双哲是谁
?北有柯文哲,南有黄伟哲。
至于在执行面,房屋税条例,还有许多可议可笑之处,陈冲说日后将再择机检讨 ,届时
当可再一次验证依法征税的原则,是否被遵守?看看谁的心不是人肉做的 ?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391977?from=udn-catelistnews_ch2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22-06-17 09:01:00
根本问题就是陈冲想住豪宅又不肯缴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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