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几个状况
1.
现行规定海外所得小于100万免报税
假设我从2011-2020十年的时间,每年海外所得90万。
于2021年一次汇回900万 是不是就会被国税局注意
并可能要提出2011-2020每年90万所得的证明?
2.
假设我经过计算,2021~2025年每年可以报海外所得400万不会多缴税,
但我实际上所得不到400万,是否有空间可以每年报400万所得,
如此在2026年一次性汇回2000万,因为有报税记录,所以不会有课税问题?
3.
假设公司发给的股票(美股) 已依规定在台湾报过国内所得。
五年后累积报了一千万的税。以及这五年中申报过两百万的海外所得。
之后我一次性汇回一千两百万,是否不会有税务问题,
因为其中一千万本金与两百万获利已报过税?
麻烦了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