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转订价报告 企业快备妥
2022-04-05 05:00 经济日报 / 记者 程士华/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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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税季即将在5月登场,台北国税局表示,去年收入总额达到新台币3亿元以上、受控交易
金额达2亿元以上的跨国企业集团成员,除了申报营所税,还要备妥移转订价报告,供国
税局未来查核使用。
官员表示,2021年度营所税结算申报期就要来了,根据《营利事业所得税不合常规移转订
价查核准则》相关规定备妥,营利事业若该年度的收入总额、受控交易金额皆达标,并符
合法定的条件,便有义务备妥移转订价报告待国税局查核。
各类要件当中,最主要项目是“受控交易”的金额,是否达到2亿元标准。
官员表示,受控交易是指关系人相互间的交易,也就是国内事业与国内外其他营利事业间
,具有从属关系的情形,或以多层控股的模式,间接被另一事业持有或控制,还有具从属
关系的非营利团体之间的交易。
第二项要件为收入总额,包括企业日常营收净额,以及诸如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非营业
收入等合计数。
这部分有设定二个区间,官员表示,若受控交易金额达2亿元,年度收入总额又达新台币5
亿元以上的大型企业集团成员,将直接视为移转订价查核的对象。
其次则是收入总额达3亿元以上、未达5亿元的企业集团成员,若有符合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才会成为被查核的对象:
第一项条件为享受租税优惠,且申报营所税及未分配盈余时,可抵减的税额合计超过200
万元者;第二项条件则是当年度有申报盈亏互抵,扣除前十年亏损金额超过800万元;第
三项条件则是有跨国往来交易,意即受控交易的对象,是与境外关系企业有关,包括总公
司及分公司间的交易,也属于国税局会盯上的类型。
未来国税局发动移转订价查核时,官员表示,上述被要求应备妥移转订价报告的营利事业
,应于书面调查函送达日起算一个月内,提示移转订价报告,必要时得延长一个月,未在
期限内提示者,将比规定裁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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