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立法延宕 我CFC税制明年如期上路
2022-03-19 05:49 联合报 / 记者徐碧华/台北报导
全球最低税负制在欧盟立法期程延宕,欧盟研议推迟一年实施全球最低税负制,财政部昨
表示,我国预定二○二三年实施的CFC(受控外国企业)课税制度,仍会如期上路不受
影响;至于国际租税合作的部分,则会视各国推动情形作调整。
全球最低税负制是由OECD(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所推动,针对集团年营收超过七点
五亿欧元以上的跨国企业,检视其在各个国家及地区的有效税率,是否达百分之十五水准
,否则授权母公司或集团事业体所在国,对该集团进行补税的新制。
资诚会计师曾博升指出,欧盟推动全球最低税负制,需要二十七国一致同意,目前爱沙尼
亚、马耳他、波兰及瑞典提出保留意见,未来欧盟如何取得四国的共识,将影响全球最低
税负制的推动情形,后续动向引发跨国企业关注。
财政部官员表示,已注意到欧盟立法延宕,企业最低税负税率提高到百分之十五的方案尚
未报院,会视国际情况审慎评估。但CFC制度已公告二○二三年日出,不会再变。
财政部长苏建荣去年在立法院答询时,提出三招因应全球最低税负制,第一,提高企业的
最低税负税率,由百分之十二,提高到百分之十五;第二,CFC制度二○二三年上路;
第三,检讨各项企业税负优惠。
其中,CFC制度已公告日出,即针对台商在租税避风港的关系企业课税,未来无论企业
及个人若持有符合规定的CFC公司,都必须缴纳百分之二十营所税或百分之二十所得基
本税额。财政部官员说:“既已公告日出,不会变卦。”
但提高最低税负税率的法案,还在财政部研议中,尚未报院核定。官员说:“我们会观察
国际情势发展。”看看欧盟以外的国家,他们的最低税负立法会不会也受影响,跟着延迟
。
由于香港、新加坡等规画的企业最低税负实施范围,都只针对营收七点五亿欧元以上的企
业集团,国内企业界对于财政部初始规画的大小企业一体适用百分之十五税率的方案有意
见,财政部内部也在研究是否跟进周边的国家,只针对大型企业开征百分之十五税率,其
他仍像现在适用百分之十二税率。
如果只针对大型企业集团,官员说,可能要提修法。因为目前只授权行政院提高税率,一
提高税率是一体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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