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厂房留给地主 课6%契税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03-15 09:32:59
厂房留给地主 课6%契税
2022-03-15 00:33 经济日报 / 记者程士华/台北报导
工业用地租客结束经营,把厂房留给地主,是否会产生税务成本?桃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
指出,这类行为视为买卖的一环,应按买卖税率,课征6%契税。
一位地主张小姐最近向税务局询问契税事宜,她近日要出租土地,承租人跟她商量,未来
打算在当地经营工厂,租约到期后,厂房可以归地主所有,商量要直接以张小姐为建造起
造人。
税务局表示,土地承租人于承租土地上自费兴建房屋,若承租人是自己为起造人,那么在
取得使用执照时,不会有课征契税的问题。
不过在本例中,双方若约定以地主为起造人,未来也约定由地主取得使用执照,税务局认
为,实质可认定为,土地出租人以土地使用权取得房屋,依《民法》第398条规定,准用
关于买卖的规定。依《契税条例》第2条规定,不动产的买卖、承典、交换、赠与、分割
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权,应申报缴纳契税,其中买卖所适用的契税税率为6%。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164556?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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