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预售屋转售 持有期藏玄机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02-18 09:35:53
预售屋转售 持有期藏玄机
2022-02-18 00:07 经济日报 / 记者程士华/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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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国税局。记者曾增勋/摄影
预售期间买进的屋主,待新屋建成后,可得留意房地合一税2.0的计算方式,台北国税局
昨(17)日指出,近年的不动产在预售期间、成屋持有期间内转手,都要课房地合一税,
但是二者期间不能合并计算,卖家误判可能将面临补税。
https://bit.ly/3gSoqJE
台北国税局昨日召开例行记者会,局长宋秀玲指出,自从去年7月房地合一税2.0上路后,
许多民众仍搞不清楚一项预售屋的课税新规:不只是预售期间转售要课房地合一税,等到
兴建完成交屋后,“持有期间”将会归零、重新计算,不可以把预售期间、成屋持有期间
合并计算。
台北市最近就查到一个大案,宋秀玲指出,一位民众在2016年10月以1.2亿元,向建设公
司购买一户大安区预售屋及其坐落基地,并于预售屋兴建完成后,于2019年10月取得房地
的所有权登记。
眼见这二年房市热络,这位屋主终于在今年1月谈到好价钱,以1.3亿元将成屋卖出,扣除
部分成本后,这笔交易获利高达970万元。
然而在申报房地合一税时,卖家却搞错规定,误把预售期间、成屋持有期间相加,以持有
五年多来推算,认为这笔交易已经不是短期交易了,可适用20%税率,仅自缴194万元税款

国税局受理申报后,发现不能这样算,这间房的持有期间,应该是从预售屋兴建完成后,
从成屋的所有权移转登记日起算,重新计算下来,这位卖家持有期间约二年多,按照房地
合一税2.0的规定,适用税率为35%,本案应纳税额为339.5万元。
宋秀玲指出,房地合一税2.0上路后,特别是跟预售屋有关的案件,申报眉角很多,这案
就连国税局也认为,当事人可能只是不谙税法新规定,而且也有如实申报所得,因此在调
整之后,只向卖家补税145.5万元至法定额度,没有额外加罚。
宋秀玲强调,这项立法措施有其目的,如果预售期间与成屋持有期间并同计算,形同鼓励
预售屋交屋后,屋主就能随即出售,无法抑制短期炒作。
https://bit.ly/3GWCZ9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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