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转卖大安区豪宅获利近千万 一项新规却要

楼主: haiduc (小火柴)   2022-02-17 19:22:38
转卖大安区豪宅获利近千万 一项新规却要他补税145万元
2022-02-17 18:20 经济日报 / 记者程士华/台北即时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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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国税局今(17)日指出,有民众过年前出售台北市大安区豪宅获利近千万,自缴194
万元房地合一税后,却因为不谙房地合一税新规,后续又被补税145.5万元。情境示意图
。图/Ingimage
预售屋最近落成,可得留意房地合一税2.0的计算方式,台北国税局今(17)日指出,有
民众过年前出售台北市大安区豪宅获利近千万,自缴194万元房地合一税后,却因为不谙
房地合一税新规,后续又被补税145.5万元。
台北国税局今日召开例行记者会,局长宋秀玲指出,自从去年7月房地合一税2.0上路后,
许多民众仍搞不清楚一项预售屋的课税新规,不只是预售期间转售要课房地合一税,等到
兴建完成交屋后,“持有期间”将会归零,重新计算,不可以把预售期间、成屋持有期间
合并计算。
台北市最近就查到一个大案,宋秀玲指出,一位民众在2016年10月以1亿2,000万元,向建
设公司购买一户大安区预售屋及其坐落基地,并于预售屋兴建完成后,于2019年10月取得
房地的所有权登记。
眼见这二年房市好热络,这位屋主终于在今年1月谈到好价钱,以1亿3,000万元将成屋卖
出,扣除部分成本后,这笔交易获利高达970万元。
然而在申报房地合一税时,卖家却搞错规定,误把预售期间、成屋持有期间相加,以持有
五年多来推算,认为这笔交易已经不是短期交易了,可适用20%税率,仅自缴194万元税款

国税局受理申报后,发现不能这样算,这间房的持有期间,应该是从预售屋兴建完成后,
从成屋的所有权移转登记日起算,重新计算下来,这位卖家持有期间约二年多,按照房地
合一税2.0的规定,适用税率为35%,本案应纳税额为339.5万元。
宋秀玲指出,房地合一税2.0上路后,特别是跟预售屋有关的案件,申报眉角很多,这案
就连国税局也认为,当事人可能只是不谙税法新规定,而且也有如实申报所得,因此在调
整之后,只向卖家补税145.5万元至法定额度,没有额外加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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