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没帐号代PO
父亲从自己帐户汇了300万到成年儿子的帐户(父亲自己理财用)
汇完之后才发现超过赠与免税额,应缴税80万*10%
个人对法条理解是汇入当天就算赠与成立,
除非儿子遗弃父亲,否则无法撤回赠与,
也就是说这笔8万的税没救了?
如果短期内又从儿子帐户将300万汇回,
反而变成儿子赠与父亲,要再多缴8万的税?
若父亲要把钱拿回来最省钱的方式是儿子帐户今年汇回80万,明年汇220万?
若现金提领80万存入,汇款220万,这样仍然算儿子赠与300万?
但爬文看到这篇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3082998
该案例查获前将钱转回自己帐户,不涉及赠与,但涉及分散所得。
所以如果父亲在查获前把钱转回自己的帐户就不用申报赠与?
分散所得的部分由于没有利息收入,因此也不构成?
烦请板友们解惑,谢谢
要保险的话,就赶快在国税局查到之前,起码汇回80万,金流要清楚。要汇回300万也行,你说是无息金钱消费借贷,或是撤回赠与(这其实在法律上怪怪的,但国税局好像也吃这一套),重点是国税局人员能听进去。如果是把300万+利息或投资所得汇回的话,这就很笨了。 无论动产或不动产,建议不要搞什么借名登记,常常会出问题。
私人间金钱流动的原因,可能很多种,赠、借、合伙、清偿... 国税局会依事证判断,如果短期内就汇回(调查基准日前),就不会认为赠与。 举证的问题。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19-03-08 22:23:00无言,就说汇错帐户就好,有汇回就没事了一直在心中演小剧场只是自寻烦恼
作者:
clipo (clipo)
2019-03-28 21:00:00请问不能用父母各220万赠与,统一由父亲帐户汇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