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没帐号代PO
父亲从自己帐户汇了300万到成年儿子的帐户(父亲自己理财用)
汇完之后才发现超过赠与免税额,应缴税80万*10%
个人对法条理解是汇入当天就算赠与成立,
除非儿子遗弃父亲,否则无法撤回赠与,
也就是说这笔8万的税没救了?
如果短期内又从儿子帐户将300万汇回,
反而变成儿子赠与父亲,要再多缴8万的税?
若父亲要把钱拿回来最省钱的方式是儿子帐户今年汇回80万,明年汇220万?
若现金提领80万存入,汇款220万,这样仍然算儿子赠与300万?
但爬文看到这篇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3082998
该案例查获前将钱转回自己帐户,不涉及赠与,但涉及分散所得。
所以如果父亲在查获前把钱转回自己的帐户就不用申报赠与?
分散所得的部分由于没有利息收入,因此也不构成?
烦请板友们解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