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遗产税及保险

楼主: mcuer   2019-02-22 11:30:58
请问大家
我奶奶在102年3月购买2000万的寿险
是用趸缴投保一次缴清的方式
要保人及被保人是我奶奶 受益人是我父亲
奶奶在今年年初过世
请问这笔保险需要纳入遗产税吗
需要的话 这笔保险要填在哪一栏?
谢谢
https://i.imgur.com/QW5MFFj.jpg
作者: loyid   2019-02-22 20:39:00
保险原则不计入 除非带病投保等规避行为 由国税局认定;但是报五月所得税的最低税负制记得填上这笔,别担心还没到课税门槛3330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9-02-22 20:42:00
实质课税八大样态包含趸缴,因趸缴为理财行为,非移转风险国税局认定为遗产机率很高,尽量在申报书上揭露,以免被认定逃税或漏报,写在其他财产权利的字段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9-02-23 08:11:00
死亡险“密集、短期、年老、重病、带病、举债、钜额、趸缴、保险金额少于或等于保险费”投保,可能国税局会依《税捐稽征法》第12条之1“实质课税原则”为由来将被继承人死亡时之保单价值准备金(通常是用这个)列为遗产。约定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给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寿保险金额,依《遗产及赠与税法》第16条第9条,不计入遗产总额。                第9款通常国税局会主张第一种见解,认为要列入遗产总额。而遗产税纳税义务人会主张第二种见解,不计入遗产总额。 我个人认为主张第二种见解,而又不会有逃税漏报的问题,应该在“不计入遗产总额财产”→“动产及其他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字段来填写。 我在解答这题时,边打也想到填写字段的方式,大家可以讨论看看。如果遗产税纳税义务人在“遗产总额”→“动产及其他财产价值的权利”字段来填写,等于自己都承认是第一种见解了,国税局也乐得去课你的税金。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9-02-23 08:55:00
两千万金额不小,主动申报再来跟国税局人员讨论该笔款项认定应比事后国税局抓漏报要求补税及罚款来得好
作者: saur176 (YA哥)   2019-02-23 09:58:00
事前不要跟国税局的人讨论,因为他们肯定导向课税。当然是照T大的方法,用申报的方式,告知他们有这笔保险,但是这笔是不计遗产的财产,把问题先还给他们,要是他们认定要课税,再由第三公平方打行政诉讼。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9-02-23 12:07:00
都还没诉愿打什么诉讼....最好是去柜台问承办,他说要写再写
作者: Arens88 (Arens)   2019-02-24 07:05:00
我们办的案件都是填不计入遗产总额
作者: applesweet (applebee)   2019-03-06 11:28:00
指定受益人,无须纳入遗产计算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9-03-12 21:26:00
楼上说的是保险法,课税要看税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