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税问题

楼主: q68603 (林家花园)   2017-08-21 13:13:58
请教板上各位,
如果父母任一方因不知有赠与税问题
同年分次汇款给小孩子超过220万
将超过的额度汇回给父母是否仍有赠与税的问题??
或者写借据,如果被国税局查到,就说是借贷,这样也会有赠与税的问题吗??
先谢谢板上热心的各位
作者: saur176 (YA哥)   2017-08-23 00:36:00
多的还回去,去申报220赠与拿免税证明。
作者: kkkppp (星星给予仰望者光芒)   2017-08-23 00:37:00
1.子女仍受父母扶养吗?如有,依遗赠税法20条:四、扶养义务人为受扶养人支付之生活费、教育费及医药费。不计入赠与总额。如没有,靠背,上面法条po出来后,才发现是三费超过免税额也是不合理…噗…查了一下案例新闻,国税局查获前退回,认定未涉及赠与。你退回后,可善用父母各有220万免税额,共440万免税额,即使是一方的钱,让父母一方先汇到另一方,再由另一方汇给子女。写借据可以,但是国税局几年后(5年内)查到,会另要求提示付息还款的证明,拿不出来还是会被认定为赠与。当然,还款条件为无息、N年后再还…看起来就不像正常借贷,也容易被打枪!!!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7-08-23 17:16:00
这种没有申报赠与税的核课期间应该是7年1个月。PS:那1个月是赠与行为发生的一个月申报期间。
作者: Jeffery71 (南风)   2017-08-23 23:23:00
向人民调查之前,去回的金额合计没过220,不会怎样查获之后,若主张借贷,会看是否须借?有借有还?子有还款能力等等。
作者: JI1 (HauHau)   2017-08-25 13:54:00
there is nothing certain in life but death and t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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