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最近有一间自用住宅租出去了(房屋贷款尚未缴清)
对方有开公司,想以公司名义承租,但没有要登记
1.请问他们可以抵扣的税额一样有每年12万的上限吗(租金每月2万5)
因为朋友查个人名义承租的话抵扣上限是12万,不知公司名义是否也适用
2.朋友会增加的支出除了以下二项
(1) 年租金收入 * 57% * 扣缴税率
(2) 不能再拿房屋贷款列举扣除
3. 另外这三项是不确定的
(1) 土地税及房屋税增加?
(2) 房客说公司不会登记在这,是否就没有二代健保跟营业税产生?
(3) 未来该房屋想出售的话是否会有增值税?
因为朋友想说看看是否可和房客讨论如何对双方最有利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