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发票有开,但是没给消费者的情况算逃税?

楼主: RevanKai (ChaoSole)   2017-03-24 02:18:44
各位好
小弟有个问题想发问
有个亲戚是在卖手机的
因为手机商非常讨厌有人破坏市场行情
但是亲戚其实也只是小手机行而已
如果不让价格有点竞争力一点,根本就没办法生存
所以通常都会给客人优惠价,却又很怕客人拿着发票去告发
若被厂商发现的话,就会被挡货(也就是无法进货的意思)
所以我就想,反正发票开都是开
只要国税局拿得到这笔税就可以了吧
有规定一定要给消费者吗?
如果每笔都很诚实地开,但是只是不给消费者
这样会算逃漏税吗?
谢谢~
作者: abc5073hg (YES.J)   2017-03-24 02:46:00
客户会想要发票吧,退货、对奖、确任保固效力,而且没给客户发票,被国税局知道,他们会认为公司是想逃漏税,后来才补开发票之类的!客户超喜欢去投诉的!特别是手开二联、三联发票只要在申报前都可以开发票出去。如果品名不写产牌,只写‘手机’两个字,就比较不会被发现是拉低价格了吧?
作者: aguey (aguey)   2017-03-24 05:54:00
有开没给一样罚5%,税稽法44条,未依规给与凭证;前提,有当期有申报写错法条,申报期前未给发票是营业税52条
楼主: RevanKai (ChaoSole)   2017-03-24 13:12:00
QQ,这个政府什么都办不好,就只有查税最厉害....
作者: onetwo34 (快乐狗)   2017-03-25 00:06:00
应给未给、应取未取、应保存未保存,都有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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