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onyaska (Que Sera,Sera)
2017-03-20 23:11:54各位板大好,小弟有一事想问:
我的家人有开店,大约三年,是租来的店面。去年初开始国税局有向房东要求报税,房东
后来就报了也缴了。后来国税局某个承办人去年下半年也有开单子询问我家人店面事宜,
我们有向承办人回电说房东已经报税也有缴了。
上礼拜这个国税局承办人打来要我家人去一趟,然后碰面时就给了一张去年要补缴一整年
的单子(补缴各类所得扣缴税额缴款书),要我们先去补缴。当下我家人有跟他说房东已
经缴了,也有收据,但承办人说:我单子已经开了,你就是去补缴,补完了,会再退款给
房东,你们再自己去商量怎么收付这笔款项……
请问,这样是合理的吗?不能出示收据就不用重复缴这笔钱吗?
我是疑问,你现在电脑都查不到房东前两年都缴过这笔钱了,
现在我补缴,你们电脑会...自动发现吗?如果没发现,是不是我们要自行救济了?
(也是因为经过这一次才知道每个月付租金都要先帮房东缴10%的税金,
给的租金可以再商量看是不是从房租扣掉)
作者:
papta (odain)
2017-03-20 23:52:00举证就可以不用缴纳
作者: abc5073hg (YES.J) 2017-03-21 01:40:00
跟房东要收据,再连同这次给的缴款单,一起寄到国税局吧除了国税局扣缴10%,健保局也要缴二代健保1.91%哦!每月房租超过两万要缴二代健保
你们要补缴的是扣缴,如果房东是报缴他自己的综所,那你们的扣缴一样要补报补缴,报缴完房东那边再退税,先研究清楚扣缴!
扣缴的精神是替所得者预扣税款不是吗?所得者(房东)都缴税了 还要扣缴再退,感觉很…虽然楼楼上说的没错
作者:
pukate (A ZA)
2017-03-21 22:14:00扣缴义务人本来就有责任扣缴,而且还有怠报及利息的问题,流程上也应该不能这样互抵,一件归一件
楼主:
tonyaska (Que Sera,Sera)
2017-03-21 23:22:00感谢各位大回复啊~~~
作者: fx0926 (FrankX) 2017-03-26 08:41:00
法规是租客要缴,搞不好房东只是唬你说他有缴
因为你是营业人,所以按所得税法变成扣缴义务人,要当国家的爪牙,先扣税款交给国税局建议营业人要有自己的记帐士或会计师,甚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