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做了功课但有些税务方面的部分还是不太了解,
我的理解如下,如果有不正确的部分,烦请各位指正,谢谢。
1.店面的承租方为租赁税的扣缴义务人,我的店面租金为2万整(不含税)
应符合租金未达每个月2万以上,可以选择不预缴租赁税额
次年度要开立租赁所得扣缴凭单给房东
至于会不会对房东增加税,要视房东综合所得而定
因为房东说因营业登记后产生的税须全由承租方负担,假设租金所得增加了房东税额,
那么我要负担多少的租赁税呢?
2.补充保费扣费门槛从5000元调高为2万元,所以租金为2万元整,就不需要缴纳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