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房地合一夫妻赠与疑问

楼主: Arens88 (Arens)   2016-11-16 09:53:53
※ 引述《trollwitch (寒月遥遥子夜寥寥)》之铭言:
: 假设房子
: 96.1.1 先生购买取得
: 99.10.1 先生赠与给太太
: 105.10.1 太太又回赠给先生
: 105.11.1 先生出售
: (1) 先生今年取得,今年出售
: 因此适用房地合一税
: (2) 先生持有期间 96.1.1~ 105.11.1
: 总计9年10个月
: (3) 计算成本,应以先生99年赠与时的现值为基准计算
财政部关于房地合一的疑义没有这一题有点可惜
持有期间作业要点写的是得将配偶持有期间合并计算
之前询问的答案只能算到前一段赠与,此例应该从99~105年
而这跟特销税台财税10000290040只算夫的持有期间不同
至于出售的成本以105年赠与的房屋现值为基准
这跟旧制以房屋第一次赠与前之原始取得成本为准又不一致XD
财政部106年3月2日台财税10504632520号函释则改以第一次相互赠与前,
配偶原始取得该房屋、土地之日为取得日,以该取得日认定成本,此例则为 9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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