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这篇新闻
被指逃漏税 宣明智告输国税局
http://goo.gl/OmokTl
(连结为苹果日报)
下面这段看不懂
国税局则认为,宣明知将取得七千余万元股息,应领款后再赠送,却采《遗赠税法》“信
托孳息”优惠税率,仅付七百余万元赠与税,未依“一般赠与”缴税二千七百多万元。
我的问题是,宣明智已经采取了符合另一个法令 遗赠税法的信托孳息 优惠税率
为何不行?
那样那个法条不就没有用
为何他是一定要符合一般赠与?
或是其实他不符合信托孳息的优惠税率规定?
(这些大老板的避税手法 不是会问过律师符合法令?为何还会被抓?)
谢谢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