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liza0101 (这样就好)》之铭言:
: 因我爸用了我外公的名字做投资,
: 且投资的报酬超过了免税的额度,又我外公于上个月过世
: 请问遗产税法当中是否有一条 "配偶半数请求权"
: 可由我外婆继承一半的收入, 使我外公这部分可以免税?
: 烦请清楚这方面的朋友解答一下,感激不尽~
这块领域好像比较少人知道,其实相差很大,假设双亲ㄧ方百日,法令是配偶与子女均分
,若有3子女,则各25%。但如果配偶半数请求,则配偶可取50%+(50%/4)=62.5%
只是不知道如何申请?以上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