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出租给公司行号扣缴税额问题

楼主: chou700422 (乐乐慈)   2015-09-30 03:51:38
※ 引述《xu06j03m6 (一个人的烟火)》之铭言:
: 家父在去年九月出租房屋给承租人
: 租金43000,租约有公证
: 承租人今年二月在此租屋地址上设立公司
: 最近承租人打电话跟我们说需要扣缴12%的税金希望我们承担
<===以上的13%需确认是10%的租赁扣缴税+2%二代健保补充保费
: 家父因为只有此笔租金所得收入与要扶养家母
: 算一下应该是可退税的就答应了他,
: 目前遇到问题是
: 1、家父希望由自己缴纳这笔金额(约5160元),
: 所以这是自行网络填写缴费单?
: 是在税务局选择[各类所得扣缴税额缴款书]
: 这个做填写吗?再印出去便利商店缴纳
: 有试填了一下,
: 里面的扣缴义务人是该填写家父还是对方负责人(承租人)?
<==写负责人
: 还有扣缴率是要填10%或是要填写12%(含补充保费)?
<==写10% 补充保费有二代健保专区
: 2、或是请承租人直接自行缴费,
: 租金申报时再请他们填写43000+12%的税额,
: 这样会对他们有损失吗?
<==不会有损失,建议由他们制单然后整年度由他们汇总申报,你们再根据扣缴凭单完成
申报即可
: 他们的支出会增加吗?
: 家父也不希望对方吃亏
: 另外因为对方二月就申请公司但并没报税,
: 若自行帮他缴纳怕有滞纳金不知道该如何处理
<===这个请他去问他公司的会计师,会计师晓得应该如何处理
: 3、去年综所税家父也没申报,
: 现在申报来的及吗?
<==若去年有退税仍旧可以申报,但只限于可以用标准扣除额,不能用列举扣除。
: 文长有点复杂,
: 希望有版友能帮我解答,感谢。
楼主: chou700422 (乐乐慈)   2015-09-30 03:52:00
手机排板是10%各类所得+2%二代健保费才对喔!
作者: papta (odain)   2015-09-30 13:17:00
讲的很正确
作者: xu06j03m6 (一个人的烟火)   2015-10-01 09:53:00
感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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