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农业使用证明被撤销之土增税计算

楼主: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4-09-19 19:26:55
想请问
A有块农地在民国80年左右以买卖为名义移转给B(但实际是没有付钱的)
(他们有签一张切结书,大意是A如要把地取回B须配合办理)
当时有申请农业使用证明并核准,故移转时未课土增税
相关手续均已办峻,地也已经移转到B名下
后来这块地因未做农业使用而被撤销农业使用证明
A因此被追缴土地增值税与罚款(没有缴,因后来A就死亡了)
现在A之妻甲跟B提起切结书的事情,B愿意将地过户给甲
请问
土增税要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是80年A赠与B那时? 还是更早?
要追溯到最早的移转??(A之前应该还有几个地主,都没有缴过土增税)
已核准农业使用证明而未缴土增税,后证明被撤销
要再次移转时,要从何时开始计算前次移转?
谢谢
作者: Daniel1215 (你说的对)   2014-09-19 20:40:00
增值税应该是从80年那次开始算,因为过去增值已被发现未做农业使用而被追税但是还能不能移转还是个问题,因为欠的税还没还,无法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4-09-20 17:08:00
建议备齐最新的土地登记簿誊本等证件,向税捐处审查人员询问。如果能恢复成农地农用的状态的话,建议就去申请农地农用证明书,以不课征土地增值税方式来申报。
作者: aguey (aguey)   2014-09-21 10:43:00
比较好奇~何时开始追(核课)税..............
作者: bobjohns (bobjohns)   2014-09-25 18:58:00
印象中是从民国38年开始算?
楼主: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4-10-06 14:53:00
没有办法恢复成农地农用,因为那上面的东西是坟墓囧我也不知道明明有墓(不只一座)为何一开始农用证明还能准他们现在就卡在这点,B愿将土地过给甲,但不愿出任何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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