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骑楼的小吃摊(约4-5坪)
骑楼跟骑楼外有座位
没有使用到屋内(屋内是屋主的住家)
申报的营业额在4万
有去询问若设为[摊贩]可能会核定每个月营业税6百多-9百多
可是若设为[店家]营业额若核定未达8万有可能不用课税
问题一:为什么同样的营业额[摊贩]反而还要课税?
问题二:若设为[店家]核定后营业额未达8万,完全不用缴交营业税吗?
问题三:朋友家开服饰店营业额核定后为35000元左右未达8万, 为什么仍然需缴1季(3个
月)1050元的营业税?
问题四:这样的条件下,是要登记为摊贩吗? 还是店家? 会比好
非常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