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房地合一后年上路 奢侈税停征

楼主: Powertalk1 (翔)   2014-09-11 08:39:29
2014-09-11 经济日报 记者陈美珍/台北报导
房地合一交易利得课税原则
府院拍板确立明(2015)年力推房产合一实价课税制,最快2016年实施。届时,不动产特
种货物及劳务税(奢侈税)将会同步停征。
房地资本利得确定将分开计税,税率最高可能达45%,但仅有一户自用住宅者享有免税
优惠;为减少频繁买卖,持有期长达十至20年以上的房产,也将可打折课税,借此消除
重税冲击。
财政部长张盛和已向府院简报“房产合一、实价课税”制的修法方向。据指出,
府院高度支持改革房产税制,并以“不影响经济发展,但必须兼顾公平与财政目的”
做为改革目标,将明年订为房产税制革新年,预定后年全面实施房地合一实价课税。
根据房地合一制修法原则,房产交易利得将采双轨课税制,即所得税与土地增值税并行
课征。房地合一按实价计算的交易利得,在课征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土地持有期间的涨价
数额,再以余额课征所得税,免除土地遭重复课税。
房地合一制也将把房产交易利得与薪资、股利等其他综合所得“分开计税”,但仍需合并
在一张申报书中报税。分开计税的税率会依交易利得高低“分级课税”,税率最高可能
达45%,但仍需视评估报告结果后再决定。
房地分开计税时,为免过高税率形成房产利得全数“充公”现象,针对持有年限较长的
房产,订有减征优惠。
初步决定,持有年限在十年至20年间,及20年以上的不动产,将给予减征优惠。持有愈长
、减征率愈高,减征率最高九成以上。
名下仅有一屋的家庭,出售自用住宅未来亦不必再缴所得税。不过,并非所有自用住宅
都可以无条件免税,财政部倾向另设排富门槛,房价逾3,000万元以上、或大面积住宅,
即使符合一屋条件,也不在免税之列。
财政部预定年底提出修法案,明(2015)年展开立法工程,预估最快后年实施,
2017年5月申报2016年的售屋所得时,不论取得年度为何,新法施行后出售房产者,
即需按实价课税。
新闻连结:
http://money.udn.com/storypage.php?sub_id=5621&art_id=312050
作者: ttkaori (岱岱子)   2014-09-24 15:56:00
请问这是指以后如果爸爸要把房子过户给我就可以不用缴税了吗。 房子不到1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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