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赠与金额超过免税额

楼主: sexymonkey (小猴)   2014-09-09 21:27:53
事实经过:
今年(2014年)父母把多年的积蓄给我当头期款买房子,300万全由爸爸帐户汇出。
打算220万当作赠与,剩下的80万认定为借款,
上述已为事实,想询问的问题如下:
1.若双方已签订借据但未经第三方公证,是否仍有效力?
2.爬版时有看见,若再国税局查核前已将款项还清,则可不计入赠与;
想在了解,所谓将款项还清是指需多次定期还款或也可一次还清,
若当年度还清,是否还须留存借据(借据还款日期及方式需注明一次还款吗?)
3.2014年度之赠与基本上国税局的查核开始日是~~2015年还是2016年
先在这边谢谢大大看完这篇文章,若能够再提供解答,真的感激不尽~T^T
作者: mitstudent (jovi)   2014-09-27 16:33:00
300万是汇到你帐户里还是汇给卖方国税局基本上不看私人借据即使你已在国税局查你前将钱返还 要查你的话还是会查你还钱的资金来源
作者: liliana0521 (Lily)   2014-09-30 21:12:00
超过的金融为何不请妈妈赠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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