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oiuty123 (*.*)》之铭言:
: 只有在骑楼的小吃摊(约4-5坪)
: 骑楼跟骑楼外有座位
: 没有使用到屋内(屋内是屋主的住家)
: 申报的营业额在4万
: 有去询问若设为[摊贩]可能会核定每个月营业税6百多-9百多
: 可是若设为[店家]营业额若核定未达8万有可能不用课税
: 问题一:为什么同样的营业额[摊贩]反而还要课税?
: 问题二:若设为[店家]核定后营业额未达8万,完全不用缴交营业税吗?
: 问题三:朋友家开服饰店营业额核定后为35000元左右未达8万, 为什么仍然需缴1季(3个
: 月)1050元的营业税?
: 问题四:这样的条件下,是要登记为摊贩吗? 还是店家? 会比好
: 非常谢谢!
呃,不太专业的答复一下好了
所谓的未达八万不用课征营业税是误会喔
未达八万是指“免用统一发票”,采“核定课征营业税”
意思是指不用开立发票来申报401表并课征营业税
而是依稽征机关的核定营业金额来每季寄送税单缴纳
每年再依核定营业金额乘以一定比例来缴纳营所税
所以只要有税藉证记的“营利事业”都是要缴税的
只是有没有开立发票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