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已经超过申报的期限(6/3)仍未缴纳的话应该使用什么方式补缴呢?
原因是这样的
今年已经转变成无纸化电子凭单的方式
但是我却没有在第一时间知道这件事
苦等著扣缴凭单来却没有下落
到今天才知道原来已经不会主动寄发了
而且电子凭单申请也早已经过了时效
于是我现在根本不清楚自己去年所得与能扣缴的项目有哪些
有爬文说可以直接前往国税局查所得并直接办缴纳
但是现在超过期限(6/3)了还来得及吗?
如果来得及的话我应该带什么 去什么地方办理呢?
自己GOOGLE的结果好像是说要用人工申报
那请问人工申报的步骤是什么呢?(已/搜寻"人工")
先感谢热心人的回复...
去年有扣缴凭单来用自然人凭证就很简单报完了税
今年我真是大失误~"~
喔对忘了说我有自然人凭证 但是似乎已经没法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