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综所税疑问 请帮忙解答

楼主: Relix (该省一点了)   2014-06-03 02:35:48
列举扣除额疑问~~
1.我有房贷 所以利息可以抵税
可是 因为有转贷关系 换银行关系 所以 自然人凭有两笔纪录可查
因为用自然人凭 都可以查到资料
但因为汇入只能用一笔汇入
但我用修改金额 把这两笔金额加起来一起报
(1)请问这样可以吗??
(2)还要附资料吗???(因为看板上.大家说自然人凭查的到.就不用附资料了)
2.医疗部分:
自然人凭有我的资料.这没问题~
今年我有报抚养我妈.
但我妈长住医院(呼吸护中心).公所不让我办我妈自然人凭.
所以抓不到我妈医疗资料.
我就用我手边 我妈就医收据资料来报
但是只能用我名字报医疗
(1)我把我的医疗(自然人凭抓的到)+我妈医疗(都是单据) 加起来一起报我名字
请问这样对吗??
(2)另外寄回 收据部分 只要寄回我妈的就好吗??(因为我的自然人凭查的到)
谢谢大家~~
作者: cdfreen (我爱你 520)   2014-06-03 07:51:00
第二点:用你的名字加总就好,要把母亲的收据寄到国税局
作者: johnny1972 (傻蛋)   2014-06-03 08:54:00
1-1转贷可,听说增贷不可1-2最好附个权状影本
作者: akakapo (世事无常)   2014-06-03 12:19:00
http://www.ptt.cc/bbs/tax/M.1118400981.A.EF8.html限"原贷款尚未清偿额度所支付利息"申报列举扣除。http://0rz.tw/2JdU0 须检附转贷的相关证明文件
作者: johnny1972 (傻蛋)   2014-06-04 15:44:00
不就是增贷的部份不能算,一般会像原po这样不是增贷,是一部份改申请安心成家或青年首购之类利率较低的,这样并不会超过原先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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