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聘日是8/3(一)
但七月初接聘后就接到校方电话要求七月需先到校上辅导课
第一天上课日在校门口因为路中有违规回转车辆停在内侧
导致视线遮挡我与另一台机车发生了车祸碰撞 (此文不讨论对错责任)
两人一起去了急诊室,所幸到目前双方没有严重受伤。
但是赔偿问题有些麻烦,全部都要自行处理,校方没有任何表示,只在车祸后帮忙排代。
碍于有新班级我任导师,不方便一直休息,因为责任感以及未来带班顺利我撞后只休一天
即使身上疼痛还是到校上班做各种准备了。
目前情况是学校说我并未起聘,不算学校人员。
但是确实是因为校方要求协助暑辅课程才到校上课
我知道我有权利拒绝,但是版上各位应该也能理解那种难以推辞的感受。
前一份教职没有衔接,所以我七月没有公保,保险自理。
请问目前针对校方提早要求老师上课,
照理就算只属于兼课是否也应该替我们提前保劳保才是合法的?
我想请问我是否能够请求校方人事给予任何保险方面的协助?
或是,只能学一个经验认赔,往后聘期未到一律坚定拒绝到校?
希望版上有前辈能够给予经验分享或指导,谢谢!
近期心情因为这件事感到非常低落而且无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