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 关于 技术及职业教育法?

楼主: bana123 (bana123)   2019-04-21 23:27:23
想问一下大家技术及职业教育法规定要有一年以上的业界工作经验,
那如果是自己接案的算吗?
除了学校的大型案子也有接政府的,而且接案人生有超过一年,
这样算是有通过标准吗@@法规好像没有写得很清楚耶
楼主: bana123 (bana123)   2019-04-21 23:29:00
还请有经验的前辈告诉我了,谢谢
作者: kang0988 (kang0988)   2019-04-21 23:41:00
可能要甄选委员会开会认定吧
作者: trashguy (拉基)   2019-04-22 04:54:00
你去看目前考试的简章,或去年全国的简章,有说要如何证明,印象中有要检附公司立案的资料。
作者: sea36 (sea)   2019-04-22 12:28:00
政府和学校的工作经验不算~你有工作经验证明吗?若服务单位公家机关或学校~就不能算之前唸硕班接国科会的案子就不算 = =其实法规写的算清楚了!若加保(劳保)的单位是学校或政府机关…审过的机会可能是零
楼主: bana123 (bana123)   2019-04-22 18:03:00
好的谢谢各位老师~~
作者: tendergress (你老婆像沈殿霞!!)   2019-04-23 04:42:00
到现在我还是不懂学校的行政为何不认可 又没上台教书
作者: baby111aaa (小弟)   2019-04-23 15:28:00
回应上面几楼:关于公职人员的业界实务经验认定,新的版本有更改过,除了劳保以外也可以附上公保证明。原因是部分公务人员如果隶属于国立学校的实验农园林场,他从事的工作一样具有实务的经验,所以如果只因为公保/劳保来认定恐不够完善。另外,如果是在学校/研究单位的专任助理,虽然是在公家单位,但是身份是属于劳保,对于部分群科而言应该可以算,但一切仍应以审查委员会认定之结果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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