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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下午公布师资培育法修正草案,最快自107年起,师培制度将改成先通过教师资格检
定考试、再实习,且未来实习时有机会领代课钟点费,或到偏远学校、海外侨校当两年代
理老师领全薪,减轻实习生负担。
教育部次长蔡清华指出,目前师培生要先实习、再通过资格考才能拿到教师照,且全职实
习半年没有任何津贴。为累积实习生教学经验、维护教育实习品质,并兼顾实习生经济能
力,师培法草案将放宽实习第3个月起代课、或担任补救教学等,每周授课总累计以不超过
8节为限,可支领钟点费,高中每节400元、国中360元、国小260元。
此外,通过资格考试者,得依“中小学兼任代课及代理教师聘任办法”、“幼儿教育及照
顾法施行细则”,至偏远地区及海外学校(包括海外台湾学校及侨民学校)担任代理教师
,或至偏乡地区担任幼儿园代理教师,以2年教学年资,折抵半年实习。
蔡清华说,教育部也将补助清寒生实习助学金,预计每年补助100名低收入、中低收入户或
经学校审认清寒之实习生约,每人每月10000元,半年共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