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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天要二读“教师待遇条例”草案,条例第17条将原本“私校法施行细则”第33条
第4项有关私校教师薪给“准用”公校规定,改为“得准用”规定,高教工会昨天批评,一
字之差为私校大开减薪巧门,会让私立大专助理教授月领“29K”,未来私校教师薪水“打
对折”恐也合法,因此有私校师落发及静坐抗议。
高教工会秘书长陈政亮说,“得准用”的草案文字掏空既有保障,形同贱卖教师权益,立
法院如果在乎私校教师权益,应改回为私校教师薪给“应准用”公校,不得纵容私校给薪
打折。
高教工会成员及公私校教师昨天上午在立法院群贤楼门口静坐抗议,世新大学社会发展所
副教授陈政亮及辅仁大学心理系系主任何东洪于静坐现场落发抗议。
高教工会组织部主任林柏仪说,法案若通过,私校将可合法全额删除教师学术研究费,如
助理教授本薪加学术研究费有6万8千多,未来若只给本薪29435元,只要教师被迫接受,不
给学术研究费3万9千多元也没违法。高教工会说,表面看这是能稳定私校教师待遇的立法
,实际反而松动原本即有的私校教师待遇管制,“为私校任意删减教师薪资开漏洞。”高
教工会理事长刘梅君质疑,如月薪只有29K高教会有品质吗?且受影响者不只3万私立大专
校院教师,连两万多中小私校教师也恐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