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森川见面会

楼主: reap5s (Julie)   2013-10-24 12:11:36
虽然想说的话都说的差不多了, 但有几点想补充忍不住还是回文了
纯粹只是想表达自己的观点, 请各位版友理性勿战
引用主办单位开拓回信给原PO的信件内容
你好
一开始的确是日方经纪公司为了避免版权争议,要求我们进行公告。
不过后来我们有再跟日方沟通,日方后来也默认放宽限制
不过还请各位粉丝的心得文章中请勿出现作品名称、角色名称、
歌曲名称之类等等受到各种著作权保护的专有名称
以免对日后举办各种活动造成困扰。
造成您的不便敬请见谅
不管是日方经纪公司的要求,或是主办单位一方的规范
我想大家看到这边都很清楚、并可以达成共识的理解为
提到版权物的心得文× 没有提到版权物的心得文○
但是我想要提醒的是REPO=报告文≠心得文
REPO是什么,心得文是什么,这个想必不用我多做详细叙述
而哪一种文章才会大量的出现活动内容与版权物也显而易见
想分享想讨论想洒花想回忆,不论是REPO或是心得文一定都有办法做到
那些在推文中提到“不能提版权物的REPO很难写”“消音哔哔好多好猥亵”的版友
请问你们是不是以写REPO为前提而非写心得文为前提在抗议的呢?
如果不是这样的话, 为何又要一昧执意的去踩日方和主办单位的底线?
我会这样说,是因为原PO在系列文章中一直提到的是REPO而非心得文
在我看来,原PO想写的明显就是主办单位在回信中没有提到的文章类型
也就是日方和主办单位希望能够尽量避免会提到版权物的报告文
所以我很难去赞同原PO的想法,因为从本质来看这两样根本是不相同的东西
然而如今每个人对REPO和心得文的定义不同,也很难判定这个是REPO那个是心得
要如何在两者之间取平衡又要尽量避免提到版权物,一定会有某种程度上的困难
我今天也不是要在这里担任文章纠察队,硬性的主张作区分哪个是哪个
但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尽可能想办法以主办单位的回应作为依据遵守游戏规则
将文章中涉及REPO的部分降到最低,而以心得感想为主来发表
我想大部分的版友一定也都愿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另外我在之前的文章借由樱井孝宏的例子提到
“换个角度想成是只有当时能参加的人才有的回忆何尝不好”请原谅我这么自私的说法
因为有版友在推文中提到写REPO也是一种宣传方式、知道内容之后才会有意愿参加活动
那么试问如果大家在心得文中尽可能的不提到活动内容,而写自己的感想与心得如
“森川社长人好温柔好风趣”、“森川社长和自家声优们的感情真好,好羡慕”
我想大部分的人们只会对保密的内容感到有兴趣,这样难道不也是一种宣传方式?
我觉得理性的提出质疑并主动向主办单位询问的出发点很好
把对方的回信拿来版上讨论、交换意见也很好
但看到原PO不断的编辑文章,用不好的口气呛甚至是酸那些和自己持相反意见的版友
到最后像是为了反对而反对,试问原PO真的有如自己说的理性吗?
以上是自己的拙见, 欢迎持正反意见的版友在推文中发表自己的意见 m(_ _)m
作者: nigetai (小七)   0000-00-00 00:00:00
推这篇
作者: iru0118 (宅腐双全阿露子)   0000-00-00 00:00:00
同推。个人看到原PO这篇开拓回的信后,认为既然主办单位是与日方经纪公司沟通后才设下“不要提到版权物”的游戏规则,那么遵守这些事项也算是对声优的尊重吧。
作者: bentoe (~私も堂本FAMILY~)   0000-00-00 00:00:00
推这篇~对最后一段深有同感
作者: ojamajo1219 (Stella Cadente)   0000-00-00 00:00:00
推 昨天看都懒得下去搅和 根本有理讲不清(翻白眼
作者: mimisanar   0000-00-00 00:00:00
同推这篇。真不晓得一直在那里卢什么,非得让森川亲口讲才算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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