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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0-03-08 09:5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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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民荣眷基金会助学金 受理申请卅一日截止
发稿日期:201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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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闻社记者岳宗新台北七日电)荣民荣眷基金会九十八学年第二学期清寒荣民子女
助学金,凡符合条件者请于卅一日前,向各县市荣服处提出申请。
 荣民荣眷基金会指出,有关助学金额,国内硕、博士研究生为一万元;私立大专院
校及五专部四、五年级学生(日间部)一万五千元;公立大专院校、各大专院校进修部、
私立五专制前三年级与私立高中、高职学生一万元;公立五专前三年级与公立高中、高职
学生七千元。
 基金会表示,凡属低收入户荣民荣眷子女、就养荣民遗眷之子女、就养荣民身心障
碍户子女及中低收入户荣民遗眷有三位子女以上就读高中以上学校者(就读教育部认可国
内研究所及大专院校、高中、高职之非政府机关公费生)均可于注册后,检附荣民证(荣
民遗眷家户代表证或荣服处开立之遗眷证明)、学生证、申请人身分证、印章及低收入户
证明(或中低收入户证明、就养证明资料、身心障碍者之户籍誊本及身心障碍手册)影本
等资料提出申请。
 基金会强调,研究生申请助学金以硕士班第一、二年,博士班第一至四年为限;荣
民或配偶任公职(含国营事业、支领统一薪俸、实施用人费率机构)已纳入公保或在学荣
民子女本人为现役军人、荣民、公务人员身分、已婚或有职业者、公费生、空中大学、军
警校生、补习学校、暑、寒期、短期进修者、在职进修(不含工读生)、在职专班、进修
学分班、及重修、补修、辅系、双主修、教育学程、延修生、延毕生或逾期申请者等,均
不予受理。
 有关清寒荣民子女助学金详情,可至基金会网站:
http://210.69.190.67/fund/www/index.htm查看,或电洽(0二)二七四七四八二三。
 荣民荣眷基金会强调,政府预算发给的子女奖、助学金、学杂费减免及清寒荣民子
女奖、助学金,仅能择一申领,不得同时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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