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澎湖)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15日起受理申请

楼主: CherryVoe (Cherry Voe)   2010-03-08 09:20:18
http://www.penghutime.com.tw/newsdata.php?no=10030077
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15日起受理申请
 (记者许玉娟报导)本县98学年度第2学期高级中等以上学校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将
自本月15日至4月15日受理申请,教育局表示,凡设籍本县并居住6个月以上(户籍
为准)之清寒优秀学生,肄业于公私立高级中等以上学校(高中、职限在本县肄业者)并
符合各款标准及资格者得由学校申请之。
 教育局指出,学生成绩补助标准,大专、研究所操行成绩80分(甲)、学业成绩80
分。高中职学业成绩80分。惟享有公费、补校、进修部、进修推广部、空中大学、夜间
部及未经政府核准立案学校之学生不得申请。家境确属清寒者,以列入低收入户有案者优
先。5专4、5年级比照大学一、二年级成绩计算。奖学金名额,研究所每学期3名、大
专院校每学期30名。高中高职学生每学期40名,其中,高中普通科、综合科20名,
高职(含高中附设职业类科)20名,若高中与高职尚有名额时,可相互递补之。
 至于奖学金金额,研究所学生每学期新台币5千元,大专院校学生每学期新台币3千元
,高中高职学生每学期新台币1千2百元。奖学金申请日期自3月15日至4月15日受
理申请,5月份发给。申请大专、高中职学校奖学金之学生须检附申请书,前学期学业成
绩证明书及设籍本县之证明、低收入户证明(非低收入户免送)各乙份,由学生向就读学
校申请后送县府核办。
记者:许玉娟报导 / 2010/03/05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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