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蒙惠(Dr. Doris Brougham)教育奖学金简章
财团法人台北市基督教救世传播协会
二、申请资格:本教育奖学金之申请资格如下:
(一)申请时仍就读于台澎金马地区学校之在学学生;
(二)九十八学年度第一学期在校成绩达下列标准,但曾于同一组别获颁本教育奖学金
者不得提出申请:
1、国中 组:英文成绩名列该校同年级前三名。
2、高中(职)组:英文成绩名列该校同年级前三名,操行甲等以上。
3、大专 组:限“大众传播”或“英文”相关科系,学业总平均分数80 分以上,
操行甲等以上。
4、研究所组:限“大众传播”或“英文”相关研究所,学业总平均分数80 分以
上,操行甲等以上。
三、奖助名额及金额:各组别之奖助名额及金额如下,但本会得视情况调整之,实际奖助
名额以得奖公布名单为主:
1、国中 组:共 40 名,每名奖助金额参仟元整。
2、高中(职)组:共40 名,每名奖助金额伍仟元整。
3、大专 组:共 30 名,每名奖助金额捌仟元整。
4、研究所组:共 4 名,每名奖助金额贰万元整。
四、申请文件(恕不退件,请自行拷贝留底)
1、申请表一份 (申请人可自行至本会StudioClassroom.com 网站下载申请表,亦
可至学校课外组及本会全省各门市领取或附回邮信封寄本会索取)。
2、申请表上须加盖校印(国高中组可以教务处戳章代替)。
3、残障生另附残障手册影印本,清寒生另附区公所清寒证明。
4、学生证影印本一份 (或在学证明书一份)。
5、九十八学年度第一学期成绩单影印本。
6、英文自传(限600 字以内)一份。
7、老师英文推荐函一份。
8、最近二吋相片一张 (请黏贴于申请表内)。
9、国中组与高中职组请附英文成绩为同年级前三名之证明文件。
10、研究所组请附最近相关研究报告影印本一份。
11、将上列文件依序订妥后,于信封注明组别 (未注明组别者、证件不齐者不予
受理),寄“彭蒙惠教育奖学金”管理委员会收,
地址:10462 台北市大直街62 巷10 号。
五、申请期限:即日起至九十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以邮戳为凭,逾期概不受理。
六、公告方式:录取名单将在九十九年六月中旬于StudioClassroom.com 网站上,并于九
十九年七月号“大家说英语”、“空中英语教室”及“彭蒙惠英语
Advanced”杂志中公告。
凡经审查录取之申请人,即以书面挂号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奖学金发放方式
(并不透过学校发放),请于期限内回函确认,逾期视同放弃。本会将另以
平信通知录取人所属学校。
洽询电话:(02)25338082 ext.525 张小姐
七、审查办法
1、残障生与清寒生优先录取,不适者得不录取,申请人对于审查结果不得异议。
2、管理委员会于必要时得约申请人面谈。
3、本会将综合全部申请文件包括英文自传、老师英文推荐函、在学成绩、研究报
告、申请书及其他审查文件及面谈纪录审查评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