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叙述
这位房客于去年10月租屋开始(2年租约)
就开始先延迟缴一个月租金
尔后变本加厉开始拖欠2个月以上
终于到7月已达4个月了
期间当面见面 LINE 文字电话都有沟通催缴及劝说
原本都是以货款未到为由无法准时付房租
到现在说他是竹X帮的人 而我租屋据点是他们照顾
同时说8月就会付房租 因为老大比较忙无法处理
并且说认识的小弟欠钱跑路 导致无法给我房租云云
气的我电话跟他说 晚安 马卡 巴卡(因为他根本在耍赖)
另外为什么判断他是租屋蟑螂是因为他设籍在我这
常有法院和执行处的公文转交给他
后来透过法院判决系统查到他正在打一样欠缴租金的官司
转回正题 举手发问
实务上怎么终止租约
1.已达4个月房租未付 还没算1个月管理费及水电
2.因为在line的文字纪录 我有限期他7/7缴清房租
3.后来有打电话开启唐僧模式劝他缴房租或是搬走
他明确表示7/17没有若缴3个月租金
7月底会清空房屋归还(有line 文字记录 及录影)
承上
Q1.我还需要照一般见解 发两次存证信函
一次催交房租 第二次终止租约吗
Q2.完存证信函程序 就主张迁让房屋和返还租金
是走简易民事吗?
Q3.如网络资料所说 真的要走半年 才能拿到判决去强制执行吗
请教各位大大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