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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dama ( ) 看板: home-sale
标题: [新闻] 64折租社宅、不付租还闹事 住都中心修法
时间: Sun Mar 27 15:32:0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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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241/6030314
内文:
64折租社宅、不付租还闹事 住都中心修法清“租霸”
2022-01-13 12:00 经济日报 / 记者游智文/即时报导
新北住都中心表示,为防止“租霸”,与公证人公会联手推动《公证法》修法,未来在签
约公证后,新北市社会住宅的租客即使租期未届满,只要欠租达两个月或租赁双方协议终
止租约,租客未依约返还租赁标的物时,中心可依公证书声请强制执行。
新北住都中心表示,遇到积欠房租又不愿搬离的“租霸”,常是房东最头痛问题,通常得
经过冗长的诉讼程序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
住都中心经管的社宅去年曾有租客恶意积欠房租及停车位租金累计长达半年,甚至在社区
内闹事危害治安,却因其租期尚未届满,中心必须诉诸法院,期间经过数次开庭审理并判
决确定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办理租赁标的物迁出,不仅旷日废时,更浪费社宅宝贵资源
。
另一位租客在申请租金缓缴与分期后,均未如期缴纳,经双方协议提前终止租约后也未依
约定搬离社宅。住都中心指出,社宅每次开放招租都是供不应求,此两名“租霸”是以优
先户申请入住,享有市价64折的优惠租金,今违约在先却又占据资源,行径相当恶劣。
新北住都中心因此率全国之先,与中华民国公证人公会全国联合会合力推动《公证法》修
法,未来在签约公证后,新北市社会住宅的租客即使租期未届满,只要欠租达两个月或租
赁双方协议终止租约,租客未依约返还租赁标的物时,中心可依公证书声请强制执行,将
适用于所有经管社宅,维护社宅资源的公平性。
中华民国公证人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周家寅表示,此次《公证法》修法拟修正其中第13
条关于强制执行效力的规定,将有利于社会住宅欠租强制执行,保护市府权益,避免欠租
者刻意利用冗长诉讼程序企图拖延时间,使履约过程更为顺利。目前已完成立院一读,今
年有望三读通过。
周家寅表示,《民法》第440条规范承租方积欠租金达两个月可依法终止租约,待修法通
过后,公证书的执行力会扩张且增强。换句话说,房东不必等租期届满,在承租方欠租达
两个月或经双方协议终止租约后,即可依据公证书声请强制执行迁让,不必苦苦等待冗长
判决,让欠租小事耗费国家司法资源。
新北住都中心表示,过往中心处理社宅类似欠租个案,经由民事诉讼得耗费7~8个月,未
来在公证单位协助下预估可缩短至1~3个月,减少讼累,促使社会住宅的居住名额尽快释
出,轮替给真正需要的民众,也希望由住都中心目前经管的1,567户社宅当起领头羊,一
起维护社宅珍贵资源的公平性。
心得:
“推动《公证法》修法,未来在签约公证后,新北市社会住宅的租客即使租期未届满,
只要欠租达两个月或租赁双方协议终止租约,租客未依约返还租赁标的物时,
中心可依公证书声请强制执行。”
如果修法之后,这应该不止社宅适用吧?
一般民间出租,只要去公证
对方欠租就能强制执行了吗?
感觉还不错
但大家都去公证,这样租金又要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