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辈好,手机排版请见谅!
先前108年3月和先生租了房子,后续109年和房东在line上续租,没有重新签约
;109年12月底又提前和房东line续租一年,租约自110/3月到111/2月。
上周房东说最近有很多仲介想要她卖房,问我们是否有意愿买房,或是要提高
租金,在line上她说租金维持原来的2万,但管理费变成我们自己缴,先生讨论可以配合
,和她说那5月份重签约,租约自110/5到111/5。
今天房东说很多房仲传了最近的租金行情暗示太少,我看和我们同样的三房租
金是22000左右管理费另计,四房是28000,还不清楚她想提高的范围;说如果我们没办
法接受租金提高,想在5/15终止租赁。
想知道这样口头续约是否有法律效应?我们是否已形成不定期契约?房东是可
以不给缓冲时间让我们5/15就得走人吗?感受很不好,还请各位前辈提点我们有什么样
的权益,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