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想去申诉,不知道该去哪个管道
社区管委会已询问这边这价格不合理
补充:我住机捷A7站附近
https://i.imgur.com/nvRVFsG.jpg
https://i.imgur.com/pAWEdVF.jpg
https://i.imgur.com/b4qYOtE.jpg
前情提要
去年5/18与房东签约一年,合约到期日为今年5/17
因工作衔接问题,已在2/17告知房东需续住至八月,房东口头已同意
昨日5/16房东来拿税单,并说要合约还是要签三个月的保障彼此,我们同意
今日5/17即传讯息表示房租要比原本涨$6000!?
并说房租是她说了算!?
期间作为好房客我们每月准时交租
灯泡坏了自己换
阳台堵塞自己清
刚搬来时机车停车卡房东拖了三周才给我们
更别说冷气遥控器坏了催半天我们自己受不了买了个万用的
房东电话时常换还不一定会接。。。
作者:
qnismine (qn是我的)
2020-05-18 10:15:00太夸张了吧 这么晚才说要涨价
这房东也太烂到期日涨租,走法院不一定会输吧续租不是到期前一个月要约定好吗?当时没约定涨价,应该已经算协议完成了吧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20-05-18 11:03:00把契约贴上来看看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20-05-18 11:04:00喔,口头短租喔,那就是死无对证了?完全没证据吗?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20-05-18 11:05:00房租的确是房东说了算阿,不爽不要租不过如果他拿不出要涨价的证据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20-05-18 11:06:00顶多也只能涨七月八月六月是不可能的了,因为没有提早说没有之前的line纪录吗?还是房东有什么纪录可以挺他?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房东同意你续租那可能有其他问题 XD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房东同意你原价续租
有唷,有line记录,房东二月知道我要续租到八月2/17告知到昨天见面中间完全没提涨价
同意“原价”续租跟同意续租是两回事,不能自己脑补同意续租就是照原价出租。重新签约房东要涨十倍都是他的自由,而且短租本来就会贵。你要确定有房东同意原价续租的承诺,书面、电子讯息口头(有录音)等等这里基本上都是信任PO文网友提供的讯息,不过现实状况都是持保留态度。我租的是新北环状线附近,也是在涨租了,房东口头是说每月多一千,不过照路边社消息,这社区涨幅没这么低。
是的,我们理亏的确是未询问价格,不过房东是连要涨价都没提,更不论涨幅太夸张目前还是希望可以请里长协商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20-05-18 12:37:00只有三个月,且二月没提涨价,实务上很容易是原价续租顶多小补贴就算了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20-05-18 20:50:00楼上,他本来就要搬了....
作者:
sichi (希奇)
2020-05-18 21:00:00你就说你要去报租金减税吧 被报过一次以后就容易被查不过齁 口头同意有东西可以证明吗? 有的话还有得争因为他当下没说续租3个月要涨租 所以应该视同原租金
作者:
Banridi (Ban)
2020-05-19 15:37:00就是权利滥用,要涨也该一个月前早点讲,让人来得及应对。
根据《民法》第451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仍为租赁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对之意思者,视为以不定期限继续契约。”又根据《土地法》第100条中规定,房东在不定期租约下如果要收回房屋,须符合6项限制其中的1项,才可终止租约。1.出租人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筑时根据《民法》第451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仍为租赁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对之意思者,视为以不定期限继续契约。”又根据《土地法》第100条中规定,房东在不定期租约下如果要收回房屋,须符合6项限制其中的1项,才可终止租约。1.出租人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筑时抱歉推文乱掉
房东在租期结束前有说要重新签约+调整租金。不定期契约要房东没表示反对的意思。现在你不愿接受新租金就尽快搬走,台湾法律没有关于租金涨幅的限制。关于契约,就是太晚处理,早点签订书面约,才不会有人反悔变卦
租约5/17到期,房东5/17才说要签约,5/16已汇六月租金从2/17告知续租,到昨天完全没提要涨价耶
土地法那个前提要符合租约是不定期,法条是符合XX才有OO,就像定期契约提前解约违约金上限一个月,这也是有前置条件符合。实际情况没有一定照法律处理,一般房东房客大多是协调双方同意即可,可是这不代表有一方坚持照法律就是不合理。mimi网友是老鸟了,不过也可以能理解有误,毕竟提供的讯息就只是谈话,契约都无。真的认为要跟房东杠,可找法律咨询,崔妈妈、区公所、大学法律服务社团等等都有提供免费服务,不然花钱。这才是最又有用的方式。这里也只能对纠纷提供处置方向。
有的,已咨询里长那边的咨询律师,目前我们可以住到八月(有口头契约),金额多少需双方再议
租赁管理条例第 6 条 租赁住宅之租金,由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不适用土地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你拉那条土地法来救援也是没用的至于不定期, 你在把民法451读一次, 租期届满"后", ...不即表达反对之意....你觉得这样真的有可能凹成不定期吗?
2/17-5/17房东都是同意续租的,且租金既为双方约定,当然不是房东说了算
定期契约期满后, 在另订一个契约直到8月, 房东是可以调整租金的.
是呀,所以律师是说可以协商金额,毕竟既然契约成立,双方协商是合理的,协商中囉
反正法律是偏房客的,房东也同意续租,只是价格谈不拢你就住到八月,其间房租如还继续谈,七八月就缴原租金,房东要求的涨租就大概就两种,他从押金扣,你认为太多就打返还押金诉讼。房东扣完租金还认为不够,让对方打官司胜诉要你支付,到那时候才给钱。房东筹码就押金而已,房子是你在使用
,情势就这样。七八月房租一定要按时缴,契约上写明白的要遵行,不然真上法庭有理都说不清。押金预期会被扣太多,那就看是七八月租金要不要少缴,总之就是估算到让房东衡量上法院太费成本,就此不欢而散。理由也好找就肺炎啊。这房东涨租策略好像不太对,房客已经给了六月租金,押金两个月(是吧)刚好是七八月份额。谈的不愉快,房客大可不付七八月租金,自己走人,涨租部分只能上法院讨。
作者:
qnismine (qn是我的)
2020-05-18 18:15:00太夸张了吧 这么晚才说要涨价
这房东也太烂到期日涨租,走法院不一定会输吧续租不是到期前一个月要约定好吗?当时没约定涨价,应该已经算协议完成了吧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20-05-18 19:03:00把契约贴上来看看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20-05-18 19:04:00喔,口头短租喔,那就是死无对证了?完全没证据吗?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20-05-18 19:05:00房租的确是房东说了算阿,不爽不要租不过如果他拿不出要涨价的证据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20-05-18 19:06:00顶多也只能涨七月八月六月是不可能的了,因为没有提早说没有之前的line纪录吗?还是房东有什么纪录可以挺他?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房东同意你续租那可能有其他问题 XD如果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房东同意你原价续租
有唷,有line记录,房东二月知道我要续租到八月2/17告知到昨天见面中间完全没提涨价
同意“原价”续租跟同意续租是两回事,不能自己脑补同意续租就是照原价出租。重新签约房东要涨十倍都是他的自由,而且短租本来就会贵。你要确定有房东同意原价续租的承诺,书面、电子讯息口头(有录音)等等这里基本上都是信任PO文网友提供的讯息,不过现实状况都是持保留态度。我租的是新北环状线附近,也是在涨租了,房东口头是说每月多一千,不过照路边社消息,这社区涨幅没这么低。
是的,我们理亏的确是未询问价格,不过房东是连要涨价都没提,更不论涨幅太夸张目前还是希望可以请里长协商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20-05-18 20:37:00只有三个月,且二月没提涨价,实务上很容易是原价续租顶多小补贴就算了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20-05-19 04:50:00楼上,他本来就要搬了....
作者:
sichi (希奇)
2020-05-19 05:00:00你就说你要去报租金减税吧 被报过一次以后就容易被查不过齁 口头同意有东西可以证明吗? 有的话还有得争因为他当下没说续租3个月要涨租 所以应该视同原租金
作者:
Banridi (Ban)
2020-05-19 23:37:00就是权利滥用,要涨也该一个月前早点讲,让人来得及应对。
根据《民法》第451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仍为租赁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对之意思者,视为以不定期限继续契约。”又根据《土地法》第100条中规定,房东在不定期租约下如果要收回房屋,须符合6项限制其中的1项,才可终止租约。1.出租人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筑时根据《民法》第451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仍为租赁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对之意思者,视为以不定期限继续契约。”又根据《土地法》第100条中规定,房东在不定期租约下如果要收回房屋,须符合6项限制其中的1项,才可终止租约。1.出租人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筑时抱歉推文乱掉
房东在租期结束前有说要重新签约+调整租金。不定期契约要房东没表示反对的意思。现在你不愿接受新租金就尽快搬走,台湾法律没有关于租金涨幅的限制。关于契约,就是太晚处理,早点签订书面约,才不会有人反悔变卦
租约5/17到期,房东5/17才说要签约,5/16已汇六月租金从2/17告知续租,到昨天完全没提要涨价耶
土地法那个前提要符合租约是不定期,法条是符合XX才有OO,就像定期契约提前解约违约金上限一个月,这也是有前置条件符合。实际情况没有一定照法律处理,一般房东房客大多是协调双方同意即可,可是这不代表有一方坚持照法律就是不合理。mimi网友是老鸟了,不过也可以能理解有误,毕竟提供的讯息就只是谈话,契约都无。真的认为要跟房东杠,可找法律咨询,崔妈妈、区公所、大学法律服务社团等等都有提供免费服务,不然花钱。这才是最又有用的方式。这里也只能对纠纷提供处置方向。
有的,已咨询里长那边的咨询律师,目前我们可以住到八月(有口头契约),金额多少需双方再议
租赁管理条例第 6 条 租赁住宅之租金,由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不适用土地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你拉那条土地法来救援也是没用的至于不定期, 你在把民法451读一次, 租期届满"后", ...不即表达反对之意....你觉得这样真的有可能凹成不定期吗?
2/17-5/17房东都是同意续租的,且租金既为双方约定,当然不是房东说了算
定期契约期满后, 在另订一个契约直到8月, 房东是可以调整租金的.
是呀,所以律师是说可以协商金额,毕竟既然契约成立,双方协商是合理的,协商中囉
反正法律是偏房客的,房东也同意续租,只是价格谈不拢你就住到八月,其间房租如还继续谈,七八月就缴原租金,房东要求的涨租就大概就两种,他从押金扣,你认为太多就打返还押金诉讼。房东扣完租金还认为不够,让对方打官司胜诉要你支付,到那时候才给钱。房东筹码就押金而已,房子是你在使用
,情势就这样。七八月房租一定要按时缴,契约上写明白的要遵行,不然真上法庭有理都说不清。押金预期会被扣太多,那就看是七八月租金要不要少缴,总之就是估算到让房东衡量上法院太费成本,就此不欢而散。理由也好找就肺炎啊。这房东涨租策略好像不太对,房客已经给了六月租金,押金两个月(是吧)刚好是七八月份额。谈的不愉快,房客大可不付七八月租金,自己走人,涨租部分只能上法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