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igx3 (头滑卷卷)
2020-05-12 03:21:10各位好
事由为
原承租一店面
一年合约已到期
没有再继续签订合约
但有持续付租金
(多承租了三个月)
后来顶让给别人
承租人先与房东签合约
也已付押金两个月予房东
后承租人再给予我顶让金
今询问房东押金退款事宜
房东表明未租满一年
只愿意退一个月
请问这是合理的吗?
另在合约中
看到一条:
“乙方于终止租约或租赁期满
不交还房屋,即应支付违约金 房租两个月”
这代表是我处于劣势
有可能连一个月押金都拿不回来吗?
有点困扰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希望能替小弟解惑
先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