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学生时期乃至退伍后到目前为止就与父母同住在目前的租屋处,
初至目前租屋处时,
楼下前调查局公务员身障家庭邻居似乎就已将我房间正下方的他的房间改建成厨房,
起初只是觉得该邻居各成员们有点吵,毕竟厨房在我房间正下方,且住了10位左右的人,
人多口杂一定较吵闹,之后退伍因伤情绪较为不稳,故时常在家摔东西甩门等,
楼下就常常会趁我睡午觉也故意开关门撞墙壁制造噪音,毕竟我错,也就没多说什么。
但我猜是因为房间楼下是厨房,他们觉得我下面没人怎么吵也没人管所以觉得吃亏,
先说明本人平常在家也会抽菸等等的,其实也并非什么优良邻居,
但会尽量避免与邻居有纠纷或尽量在外态度不会特别高傲不理人,
但最终还是与部分邻居有结怨,且常常受到邻居歧视的感觉,
现在才知道这边邻居都很团结排外,所以对方一直有恃无恐且不断找碴,
直到前年县市长选举期间连续检举某位邻居违停或以物品挡住防火巷后,
家左右上下相邻的邻居联合起来常以甩门或凌晨轻敲水管、
或挑你房间没声音可能在睡觉就开始用力跑步等等的,就是恶邻居们针对你的联合行为
虽都有录音录影,但对民法与租赁相关法规其实不是很了解,
故想问大家,
1.在外租屋遇到其他租客或是自住户邻居有噪音问题或其他纠纷(像漏水)、
是否可举证制造噪音并提告呢?
2网络上查民法可告侵权、刑法可告强制罪等,其实我是非常想告
还是要透过房东才有办法有效行使权利呢?
3目前问题是我找环保局或警察或1999都把方向往社维法方向办理,
但邻居那么团结,我又如何能找到第三位邻居指证呢?
故觉得社维法对我来说其实是窒碍难行的方法。
但又看新闻报导说告邻居后如不搬家连警察都会觉得你很奇怪,
因为没告过邻居的经验,不知报导这样写是因为邻居被告后会报复、
还是其他原因我也不知道,只知道我也因邻居按我家门铃半小时被我告妨碍自由,
也是卡在警局快4个月都没送到法院去,
然后目前邻居也是每天敲我天花板吵我报复我这样,
总之,我的意思是请问环保局等建议我以社维法提告,也是考量怕被报复的因素囉?
4.希望有人可以提供一些点子反制这些邻居,
像按邻居门铃等她骂脏话告她公然侮辱等,
不然这些邻居一直制造噪音,报警多次警察来就不吵也没辙,
自己蒐证也没经验不知道到底该不该告,还是等搬走再告较佳,
希望各位能帮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