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房东临时告知房子已经卖掉了,要我这两天约时间去跟新房东换约。真的很会挑时间
,我这礼拜回老家跟家人吃饭,现在又要回租屋处要处理这事。
因为没遇过租约未满房东把房子卖掉,所以在等对方回复期间我就先去网络上查查相关资料
,遇到了不少问题。
房客如果在租期内不住了那就是违约,房东可以没收押金。那同样房东自己在租期内把房子
卖掉不合理吧,我可以要求退回押金吗?之后要签约也不是跟他签啊。
因为之前完全没被告知房东有说近期规划可能会把房子卖掉之类的事,临时收到这样的讯息
有点不开心。
因为关于这方面实在没什么经验,自己找资料会有盲点,有可能其实我自己找的不够完整正
确,网络上资料满杂的甚至还有不同说法。还是多方面问问比较好,感谢。
目前的状况是有约了时间,讯息上只有问押金的事不过还没回复,其它的打算到时再问,包
括租金电费之类会不会变之类的…等。
但我目前是比较想就不跟新房东签约继续住了,旧房东那边拿回押金就好。可以这样吗?还
是押金这部分只能自己跟新旧房东协调,并没有法条规定,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