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叙事能力不足 文长请见谅…
事情经过:
105/12/1租约到期时,约了房客见面发现屋况非常糟糕(有拍下影片,虽不详细,但基本
看的出已是废墟状态),家具已全部损坏无使用功能,当时房客已搬离,但见面点交时我
太蠢..只有口头约定以让他持续缴租金的方式边善后房子...
期间觉得该作书面保障双方权益后,故约房客出来填写【租屋物品赔偿的保障书】约了几
次总被找籍口一再推托避不见面,虽对方每月还是有付租金,但因为有付房租我们这边也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做对方是不定期租约已近三年。(我的摆烂不积极心态很活该 我知道
错了QQ)
直到本月租金未汇,传讯后对方当下回复说是想要讨论清洁的事,故未汇租金,但回复他
处理方法后却推说没有时间甚至避不回讯。多次催缴本月租金也尚未汇入。
因为他都以没时间为理由避不见面,打电话都不接,只能用短信沟通,但问问题都忽略或
答非所问。
甚至他直接放大绝叫我们自己找人清理完他再分期还钱(约见面几次都被鸽子了,何况还
是口说无凭),如果上调解一定也不会出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