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大大们好
最近租的房子满约一年到期了
但刚刚打电话给房东说不续约 他却说:不是应该租两年吗?
以下是细节:
签约当下合约上是写一年约 每月租金两万六(不含水电瓦斯)
缴了两个月的房租26000后…
某天房东打电话来说考量我们刚出社会又从中部来台北打拼,给我们每个月少$1000且水费帮我们缴
于是我们就开始缴$25000缴了10个月还有电费瓦斯费直到这个月
没想到房东说:我给你们这个价格应该是要租两年啊 我怎么可能这价格只给一年?
并要求我们要补回过去的水费还有少的那$1000*10个月
想问:
这样我们只能乖乖补回钱吗?
当初房东说要少1000我们没有要求要改租约立白纸黑字是我们失算
可是口头说的应该就成立了吧
只是他翻脸不认
(而且他应该在我们汇第一个月的$25000的时候就要求我们补了)
现在我们在想点屋的时候只能乖乖补缴吗?
怕不顺他的意租金就收不回来了
但觉得再补缴有点像被耍了一样
请问版上各位有相关的经验吗?如何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