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 与房东提前解约的相关问题

楼主: Godspeed02 (May God speed)   2019-07-06 22:05:12
事实经过:
1.在现租地已经租三年半,
第一次的签约是自105年3月至107年2月,
107年续签时,直接在旧合约上注记"今后每次续签两年,
其后亦同"字样加双方签名。
2.那时有跟房东问到若要提前解约该怎么办,他是说提前一个月告知就好。
(这部分小弟已经知道不能只是口头承诺)
3.最近因为某些因素必须要搬迁,跟房东提前解约,
已经在六月中时在LINE提出租至七月底,
他也回应"好"。但两周后房东提出需要扣一个月押金作为空租期补偿。
回家检视一下当初签订的合约(书局常见的红白约),发现:
a.签订的合约没勾选得或不得提前解约
b.该条没规定提前解约是否要付出违约金
如截图:
https://i.imgur.com/YAUaT8I.jpg
合约仅有在关于"承租人遗留物处理"的部分有提到处理费用可由担保金扣除,
其余条款均于无提到违约赔偿或者是扣除担保金的部分。
问题:
因此想请问
1.这样的合约情况我是否有足够立场提前解约?
2.房东扣除一个月押金作为赔偿的主张是否合乎契约及现行法规?
3.我是否能够因为合约没规范违约金,
来跟房东协商补偿金额或者是他根本不应该扣违约金?
想听听各位版友的经验与建议,希望可以跟房东好聚好散。
下次跟房东签约时候,会更小心 QQ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9-07-07 01:27:00
这样的写法容易被认定为,得提前终止租约但是要提前一个月告知但提前终止租约是不是有罚则,请翻翻租约其他条文如果租约内完全没有提到罚则,过往经验是扣一个月做违约金但你可以根据第13条的写法,去争取不用扣违约金毕竟写得不清不楚,还是要以当时双方的认知为准才行
楼主: Godspeed02 (May God speed)   2019-07-07 08:42:00
感谢S大的回应,因为租约没太多规范所以就发文向大家请益,那时候签续约时候想说应该都好说话,所以大家都没规范太多,这次真的学到经验,事情一码归一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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