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租新房,吵归吵,价格尚可,空间也大;当时空屋入住,家电家俱全部新买,房
东很小心签约有找公证,合约上写提前一个月解约并不用付违约金;
这阵子房东来赖说欲买卖必须提前解约,并未提及何时我们需搬走,这礼拜会找代看来看
房子;就我所知,我们社区物件一个礼拜就可卖出。
我的疑问是有什么方法可保护自己吗?我们的权力有什么呢?
因合约上并未提及,想跟她谈谈一个月的房租,搬家花了不少钱,窗帘也做了,最近看很
多房都附家具,房东也不愿将家俱搬走;做梦也没想到是房东要提前解约...并且只住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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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