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OI (好冷)》之铭言:
: 租屋处是套房,属于隔成多个套房的公寓
: 房东在合约到期前15天
^^^^^^^^^^ 时间点是重点
: 告知我房屋要收回给亲戚住
: (我认为租约到期后为不定契约,所以没有特别说要签约,房东也没有询问)
民法451
租赁期限届满后,承租人仍为租赁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对
之意思者,视为以不定期限继续契约。
契约到期后、你继续住、继续付钱、房东也收下钱并没表示反对
以上通通满足才会变成不定期契约
你的状况是....都还没到期房东就已经表示反对了
: 但是我主张需在1个月前告知
: 所以房东表示
: 那就告知此事后一个月搬离。
房东退让给你多住半个月
但这是你们最新的约定
你就只能住到那时候
: 我怀疑房东其实是想要租给别人(租约期间我会反应邻居问题,但都没有得到适当解决,可能因此觉得我很麻烦)
: 结果证实,确实在搬离且退租完成后,又po租屋网招租。
房东要租给谁并不关你的事
不是你要付钱、房东就得租给你
我猜房东大概不想继续租给你吧
: 想请问的问题如下:
: 1.定型契约到期是可以直接要求房客离开的吗?还是也会受到至少一个月前告知的限制?
合约到期本来就该搬了,为什么你觉得你可以继续住?
: 2.房东这样收回转租的行为,是否违法?(法律规定除非收回自用,否则不能赶房客?)
没有违法
而且房东不是转租,他只是重新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