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nkinell (hani)》之铭言:
: 手机排版请见谅!
: 原本合约是打两年(106年6月~108年6月)
: 但搬进来后发现楼上非常吵,半夜不睡觉走路非常大声、家俱挪动、东西常常掉地上,而
: 且都是在晚上十二点后,我是一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每天被吵到受不了!也跟管理员和仲
: 介反映过都没用。
: 最近满一年决定提前解约,预计九月搬走,已提早三个月通知房东了,今天房东打来说坚
: 持这样押两个月的押金(两个月=31000)会全扣掉,因为当初说会跟他租两年所以给每个
: 月少一千的优惠,要我还要补给他2000!!根本不合理啊,当初签约写租金 15500/一个
: 月,提前扣一个月押金(附图有撷取合约提前解约的部分)
: 想请问大家这样有什么办法可以跟他沟通呢?房东这样是不合法的吧?还是我有什么误解
: 呢?
: https://i.imgur.com/yRV7mLD.jpg
勾选双方不得终止租约,同时又勾选约定得终止租约,
这两项条款是互相牴触的,这部分就要看当事人当时订立契约的真意。
签约的租期是两年,依一般状况算是长约,
这部分可能会让契约解释比较倾向不可以提前终止租约。
但从第二项来看,说明双方可以提前终止租约,但要践行一定的条件
(提前一个月告知),不然就要担负一个月违约金。
另外,无论是仲介或者是出租方都分别说提前搬走要扣一个月、两个月租金,
解释上都会认为在一方愿意担负赔偿,可以终止租约,
不是如同第一项记载那样不可以终止租约。
(可以参考相关判决:https://goo.gl/oCc8HG)
不过,就算房东主张要扣两个月,
但第二项已经明白规定,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就要扣一个月租金当作违约金,
最多也只能扣一个月,
违约金赔偿也一定会受到这部分约定的限制,
房东最多也只能主张一个月违约金。
※ 编辑: jaj12377 (42.76.172.31), 06/09/2018 12: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