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住的地方 在这个月底到期
当时是透过仲介 也付了半个月的 成交费
签下一年的合约
到了 这个月的20号 房仲才联系 必须重签 新的合约
因为我们有可能住不到一年
透过仲介 询问房东 表示能否签半年
房东不同意
其实可以继续住下去
但是不喜欢凡事都必须透过仲介
其实房东也有给电话 但是 原想续住
却不愿意帮忙处理 壁癌 油漆脱落
或是原先附有的设备 如抽油烟机 的维修或更换
不过我们住了原本几乎就是空屋
所以就算了
但是不愿意给方便 半年签
当初还夸张我把房子整理很好
后续 的处理方式 让我没有意愿承租
如果我有找到合适的房子月底前也能搬走
会 被 扣1个月的押金吗
旧合约上是写要提前一个月
但是后来我也还有问 继续住能否 租金便宜500元
仲介用 不可能 和询问房东有可能房子会被收回
来压我 要我不要想
好心的说如果 无法签一年
可以给我们一个月的缓冲 让我们找新房子
不用这么赶 要月底前契约到期前搬家
这个意思是说如果我们租约到期前搬走的话
是合理的吗 需不需要提前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