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帮家人处理租约 有点小心得想分享
当初家人去看房时 是仲介带看
房子满脏 老旧 但是坪数大 电梯大楼管理好 整理一下应该不错
家人很想租那间房 很快的就约时间签约了
但是 等到面对面签约时
看到的合约却非常不合理
1. 入住一个月后 冷气水龙头水管电热水器电灯开关 都要房客自行付款处理
2. 房客不管何时中止合约 都要付一年房租
3. 房东方面可以任意中止合约 没有任何罚则
经过家人跟房东的争取
合约改成
1. 房东或房客想中止合约时 需付一个月的租金给对方
2. 入住后一个月 若因人为因素造成家具损伤
如不自行支付修理费用 会依"刑法335条第一款论处"
(((家人觉得合理 居然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