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庄区租了一间套房,租约为民国106年12月12日到107年12月11日,租屋处遭
窃后因为房东处理方式实在太令人傻眼,而且担心小偷二度前来危及我和女朋友的人身安
全,所以想提前解约但要付这个房东一个月违约金实在不合理,想请问板上的大大有没有
办法不付违约金给房东。
过年期间回南部,租屋处遭窃,共计损失笔电x1、分享器x1、公司手机一只、200
元中奖发票x1,财损超过3万元,小偷应为惯犯几乎没留下任何痕迹,门锁、窗户锁离开
前皆有确认已上锁,回家时发现有一边窗户锁被打开,其余皆还是上锁并且没有任何锁遭
破坏,窗户外有一逃生口如图:
https://i.imgur.com/fJPr7B4.jpg
没有任何安全门,警方推断小偷应该是从窗户爬进来的,警方以及我事后找法律
咨询的律师均建议我请房东做个安全门,并表示这属于房东应尽的维护的义务,但是房东
表示这是逃生门挡起来万一发生火警无法逃生,还说了小偷不敢敲破窗户进来......这样
的
话:
https://i.imgur.com/7Eevgud.jpg
后来在律师的建议下我尽量委婉的请房东装安全门他终于答应:
https://i.imgur.com/kCcb0SI.jpg
https://i.imgur.com/EmzH13h.jpg
然后房东送来非常让人傻眼的安全门让我自行安装:
https://i.imgur.com/Zn5R8rI.jpg
到这边我真的受不了了,这边四间房就我一间被偷,门外的监视器是装饰用的一
开始也没有讲,曾经隔壁房遭小偷房东怀疑是我这间房的前房客偷的也没有讲,也没有说
前房客可能还有钥匙要换大锁(看房时这里已经没有人住),我租屋经验少,没换大锁被
偷,我摸摸鼻子算了,自己花钱换大锁,东西被偷也不抱期望找的回来,但我想要一个安
全的环境,就算小偷再来也无法下手,但是房东从头到尾没有来现场看过,完全不把房客
的人身安全当一回事,第一时间打给他只会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要我大锁自己换
,出门窗户锁好,要我去赌小偷那“应该”不敢打破窗户进来“应该”的机率,这种房东
我凭什么要付违约金给他。
请板上的大大高抬贵手,给我一点意见该怎么顺利解约还是后续该怎么处理吧!
感激不尽。